受工伤了工资怎么算?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正在养伤。但是我不太清楚这段时间我的工资该怎么算,是和正常上班一样发全额工资,还是会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我很担心工资计算不对影响我的生活,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当劳动者受工伤后,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要明确停工留薪期的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期间。简单来说,就是在你受伤后治疗养伤不能正常工作的这段时间,单位应该按照你受伤前的工资待遇给你发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因为加班工资是基于额外的工作时间产生的,而停工留薪期内职工并没有加班工作。 例如,小李每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还有固定的绩效奖金1000元,那么他受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每月就应该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受工伤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权益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