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到人骨折后医药费怎么算?


在撞到人导致骨折的情况下,医药费的计算和承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事故责任的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责任划分不同,承担医药费的比例也不同。 其次,关于医药费的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简单来说,医药费包括了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合理费用。如果后续还有因为这次骨折需要的康复治疗等费用,在实际发生后也可以要求赔偿,要是能通过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确定一定会产生的后续费用,也可以一起要求赔偿。 最后,如果涉及保险理赔。一般情况下,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交强险有一定的赔偿限额,其中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有责情况下)。超出交强险部分,如果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会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购买商业险或者商业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则由侵权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所以,撞到人骨折后医药费的计算和承担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要综合考虑事故责任、费用范围以及保险理赔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