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n+1该如何计算?


离职补偿金n+1是在劳动法律中,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方式。下面来详细解释n和1分别代表什么以及如何计算。 首先,n代表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这里的工作年限计算是按照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1年,n就是1;工作了2年,n就是2,以此类推。不过,当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时,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n则按照半个月工资来计算。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1年3个月,那么n就是1.5;如果工作了4个月,n就是0.5。 其次,1代表的是代通知金。当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比如,公司突然通知员工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此时就需要支付这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关于计算基数,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它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