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N+1补偿具体金额怎么计算?


辞退N+1补偿是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一定规则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下面来详细解释其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来理解“N”和“1”的含义。“N”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1”则是指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是在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的。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接下来举例说明计算方式。假设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8个月,他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因为工作年限3年零8个月,按照规定,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所以“N”为4。那么经济补偿“N”部分就是4×5000 = 20000元。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小李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1”,即一个月工资5000元。所以小李总共能获得的辞退N+1补偿就是20000 + 5000 = 25000元。 总之,计算辞退N+1补偿的具体金额,关键在于准确确定“N”所代表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数额,再结合是否需要支付代通知金“1”来综合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