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的医疗费谁出?


在交通事故里,确定次要责任方医疗费由谁承担,要综合多方面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概念。它是依据事故中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的,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是常见的划分结果。在赔偿问题上,承担次要责任的一方并不意味着不用承担赔偿,或者不被赔偿,而是要根据责任比例来分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具体到次要责任方医疗费的承担,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那么主要责任方的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对次要责任方的医疗费进行赔偿。交强险对于医疗费用的赔偿有一定限额,在限额内可以全额赔偿次要责任方的合理医疗费用。 要是次要责任方的医疗费超过了交强险的赔偿限额,超出的部分就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例如,次要责任方承担30%的责任,主要责任方承担70%的责任,那么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医疗费,次要责任方自己承担30%,主要责任方承担70%。 另外,如果主要责任方投保了商业三者险,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的那部分赔偿费用,在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内,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超出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范围,就由主要责任方自行承担。 要是事故一方是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并且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对多一些。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非机动车或行人负次要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比例可能会高于其责任比例。 总之,交通事故次要责任方的医疗费承担,要先看交强险赔偿,再根据责任比例分担,有商业险的由商业险赔偿,最后确定各方实际承担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