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自己单独买房该怎么算?
我结婚后自己出钱买了套房子,钱都是我自己赚的,没用到对方一分钱。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具体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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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自己单独买房的归属认定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婚前所有的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明确属于一方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如果婚后买房的资金来源是夫妻一方婚后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即便看似是一方单独出钱买房,实际上这些资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的房子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买房的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的存款,且房产登记在出资方一人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可能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另外,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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