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我想了解一下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的计算方法。我身边有人可能涉及挪用公款行为,但不确定事情过去多久就不能再追究了。我想知道这个追诉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是犯罪行为发生时,还是别的时间,具体怎么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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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要理解其追诉时效的计算,首先得明白什么是追诉时效。追诉时效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就不能再追究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对于挪用公款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时效具体如何计算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的,犯罪行为发生之日即为追诉时效的起算点。而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三个月的期限届满之日才是追诉时效的起算点。 如果在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内,犯罪人又实施了其他犯罪,那么前罪(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限就要从犯后罪之日起重新计算。 总之,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的计算要结合刑法中关于追诉时效的一般规定以及挪用公款罪的具体量刑幅度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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