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老公还,自己负责日常花费,离婚时能否分到房子?
我和老公在婚姻期间,他负责还房贷,我负责家里日常开销。现在面临离婚,我很担心自己在房产分割上吃亏,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分到房子。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分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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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贷老公还,自己负责日常花费,离婚时能否分到房子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房产是婚后购买的情况** 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房贷由老公偿还,在没有书面特别约定财产归属的情况下,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老公用于还房贷的钱实际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女方有权分割房产份额。 **二、房产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情况** 若房产是男方在结婚前自行购买的,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通常会将该房产判决归属男方所有。但是,对于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的增值部分,男方应对女方给予适当经济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房产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情况** 如果婚后的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但是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将房产根据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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