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累计扣除该怎么计算?


个税累计扣除的计算与我们的个人收入和国家规定的扣除标准密切相关。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计算方法。首先,了解几个基本概念。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我们计算个税扣除的基础数据。它的计算公式是: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累计收入,就是你从年初到当前月份所有的收入总和。比如,到5月份,你的累计收入就是1 - 5月每个月工资、奖金等收入加起来的总数。累计免税收入,通常是指一些按照国家规定不用交税的收入,像特定的政府补贴等。累计减除费用,这个比较固定,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来计算。例如,到6月份,累计减除费用就是5000×6 = 30000元。累计专项扣除,主要是你和单位每个月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比如你有一个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子女,每个月可以扣除1000元;你在还首套住房贷款,每个月能扣除1000元等。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像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等。当算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后,再对照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找到对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公式: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就能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个税金额。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为个税累计扣除的计算提供了法律基础。该条款清晰阐述了各项扣除项目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确保了个税计算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