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纠纷的管辖范围是怎样的?
我有个不动产方面的纠纷,不太清楚该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想了解下不动产纠纷的管辖范围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是按不动产所在地,还是有其他的规定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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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纠纷的管辖范围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不动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改变其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像土地、房屋等都属于不动产。 在管辖方面,我国法律采用的是专属管辖原则。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对于不动产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一规定主要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动产纠纷往往涉及到对不动产的勘验、评估等工作,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便于法院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和对案件的审理。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如果房屋在A地,那么由A地法院管辖,法院可以更方便地去查看房屋的实际状况、了解当地的房地产市场情况等。 此外,不动产纠纷的范围也需要明确。一般来说,包括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比如,两个邻居因为房屋之间的采光问题产生纠纷,这就属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纠纷,应该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还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总之,当发生不动产纠纷时,当事人要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样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解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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