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十级伤残该如何计算?


在了解两个十级伤残如何计算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伤残等级的概念。伤残等级是用来衡量因伤、病等原因导致身体功能障碍程度的标准。在我国,伤残等级通常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为严重,十级相对较轻。 当出现两个十级伤残的情况时,计算赔偿金额通常要用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多等级伤残的计算,一般是在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比例基础上,再考虑其他伤残等级的附加指数。 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标准,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规定。不过,常见的做法是,以一个十级伤残的赔偿比例为基础,另一个十级伤残作为附加指数。一般来说,一个十级伤残的赔偿比例在10%左右,附加指数通常在2% - 3%之间。也就是说,两个十级伤残的赔偿比例可能是10%(主伤残等级赔偿比例)加上2% - 3%(附加指数),最终赔偿比例在12% - 13%左右。 计算赔偿金额时,通常是用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赔偿年限(一般按照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再乘以伤残赔偿比例。 举个例子,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0元,伤者年龄为30岁,两个十级伤残的赔偿比例确定为12%,那么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就是:50000元×20年×12% = 120000元。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这里的残疾赔偿金就需要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式等做出了详细规定。该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