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该如何计算?
我给朋友的债务做了保证,合同里说保证期间是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我不太清楚这个两年的时间到底怎么算,是从债务到期当天开始算,还是第二天开始算?遇到法定节假日又怎么算呢?希望能有人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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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若债权人未在该期间内依法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保证期间约定为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时,下面来看看具体如何计算。首先,确定债务到期日非常关键。债务到期日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还款日期。例如,甲借给乙一笔钱,双方约定2025年1月1日还款,那么2025年1月1日就是债务到期日。一般来说,保证期间从债务到期日的次日开始计算。接着,按照连续计算的方式,以两年为时长来确定保证期间的结束时间。继续以上面的例子来说,从2025年1月2日开始计算,往后推两年,到2027年1月1日就是保证期间的截止日期。在计算保证期间时,要注意它是一个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无论在这两年内发生什么情况,保证期间都按照约定的两年时长计算。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总之,准确计算保证期间对于保障债权人和保证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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