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别人公司帮忙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如何计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让别人公司帮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严重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也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也会受到相应刑事处罚。 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正常情况下的税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主要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时,应纳税额是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这里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比如,某企业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适用税率为13%,那么销项税额就是100×13% = 13万元。如果该企业当期购进货物支付的进项税额为8万元,那么当期应纳税额就是13 - 8 = 5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纳税额是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公式为: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一般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例如,某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取得含税销售额51.5万元,征收率为3%,先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51.5÷(1 + 3%) = 50万元,那么应纳税额就是50×3% = 1.5万元。 总之,千万不要进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违法行为,应当按照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税务处理和发票开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