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支付工资的经济赔偿金该如何计算?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拖欠我工资好几个月了,我听说这种情况公司要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我不知道这个赔偿金是怎么算的,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未按时支付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具体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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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有权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经济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为了补偿劳动者的损失而支付的额外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具体来说,计算未按时支付工资的经济赔偿金,需要先确定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资数额,也就是应付金额。然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赔偿金的计算比例是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这个比例并不是固定的,具体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用人单位的违法情节等因素来确定。 举个例子,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10000元,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那么,经济赔偿金的范围就在5000元(10000×50%)到10000元(10000×100%)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而是要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只有在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此外,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支付工资和赔偿金问题无法协商一致,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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