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后工资如何计算?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在家养伤。但是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感觉给我算少了,我也不太清楚发生工伤后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是按原来正常上班的工资算,还是有其他的算法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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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工资的计算问题关乎着受伤员工的切身利益。下面就详细为大家介绍发生工伤后工资的计算方式。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来说,它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的工资收入。实践中,通常以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小李在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总和是60000元,那么他每月的平均工资就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向他支付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另外,如果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职工自己请人护理产生的费用,也应由单位承担。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发生工伤后,职工一定要清楚自己在停工留薪期应享受的工资待遇,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职工的工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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