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工资怎么计算?


员工工伤工资的计算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要理解“停工留薪期”这个概念。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俗来讲,就是员工在工伤前正常工作时每个月能拿到手的工资以及享受到的其他福利。它既包括基本工资,也涵盖了奖金、津贴等其他收入。例如,员工小张每月基本工资是5000元,还有每月固定的绩效奖金1000元,那么他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该每月按照6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不过,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之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停工留薪期总共是24个月。 当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会停发原待遇,转而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该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以,员工在发生工伤后,要明确自己处于停工留薪期,并且清楚自己应得的工资待遇标准,同时要关注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以及后续的伤残待遇等问题。如果和单位在工伤工资方面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