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最近公司出现了一些紧急情况,我觉得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来讨论解决。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由谁来召集和主持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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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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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是公司在必要时召开的一种会议,用于讨论和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内容。 ### 召开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召集和主持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通知程序 《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会议决议 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股份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总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决议的有效性。如果在召开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会导致会议决议无效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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