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能取消离婚诉讼申请?

我之前因为一些矛盾冲动之下提起了离婚诉讼,现在冷静下来,觉得还是想再给婚姻一次机会,不想继续打官司了,所以想问问到底该如何取消离婚诉讼申请呢?具体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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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离婚诉讼申请,在法律上叫做撤诉。在离婚诉讼中,撤诉主要分为原告申请撤诉和视为撤诉这两类情况。其中,视为撤诉主要指原告未预交诉讼费、原告未到庭,这里主要说原告申请撤诉的情况。 一般来说,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可以撤回起诉,但最终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如果想要申请撤诉,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首先,若法院尚未受理案件,原告可向法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说明撤诉的原因及意愿。法院经审查后,如符合撤诉条件,会裁定准予撤诉,案件即终止。其次,若法院已受理案件但尚未开庭审理,原告同样可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同意后,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案件终止审理。最后,若案件已开庭审理,原告要取消起诉离婚则相对复杂。需与被告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然后由原告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双方意愿等因素,决定是否准予撤诉。若法院认为符合撤诉条件,会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若认为不宜撤诉,会继续审理案件。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这里还需要注意撤诉带来的法律后果。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不过要是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就不受六个月期间限制。 相关概念: 撤诉:就是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自己起诉的行为。 视为撤诉:虽然原告没主动提出撤诉申请,但因为一些特定行为,比如没预交诉讼费、没到庭等,法院依法按撤诉来处理这个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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