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如何取消继承权?

我之前立了遗嘱,把部分财产留给了一个亲戚。但现在我和他关系闹僵了,不想让他继承我的财产了。我想知道怎么通过遗嘱来取消他的继承权,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是不是直接重新立一份遗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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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遗嘱是遗嘱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或其他事务,并于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要通过遗嘱取消某人的继承权,是有相应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如果您想取消某人的继承权,您可以重新订立一份新的遗嘱。 重新订立遗嘱时,要确保新遗嘱的内容明确表明取消之前遗嘱中赋予某人的继承权。同时,新遗嘱的订立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形式有多种,比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所以,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来重新订立遗嘱,以取消某人的继承权。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和避免后续纠纷,建议您在订立遗嘱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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