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更改离婚协议?


更改离婚协议是一个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情况,下面从不同阶段为您详细讲解如何更改离婚协议。 首先,如果离婚协议尚未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条件是办理离婚登记。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并修改协议内容,就像重新谈一份合同一样。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拟定一份新的离婚协议即可。这种情况下的更改相对自由,没有太多的限制,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各项条款进行调整。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更改起来就相对复杂一些。若双方都同意更改离婚协议,那么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来对原协议进行变更。补充协议是对原离婚协议的补充和修改,只要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补充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双方可以在补充协议中对财产分割重新进行约定,或者对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进行调整。另外,如果一方想要更改离婚协议,但另一方不同意,那么主张更改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如果要通过诉讼更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必须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出现了一些重大的变化,比如抚养方出现了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总之,更改离婚协议要区分不同的阶段和情况,并且要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