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金计税方式该如何选择?


奖金计税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单独计税和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种计税方式,并说明如何选择。 单独计税,就是把奖金单独拿出来计算税款。计算公式是: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里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根据奖金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来确定的。比如,小张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36000元,36000÷12 = 3000元,对照月度税率表,适用3%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他这笔奖金应纳税额就是36000×3% - 0 = 1080元。 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就是把奖金和你全年取得的工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加在一起,然后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来计算税款。综合所得适用的是年度税率表。比如,小李全年工资收入10万元,奖金2万元,假设没有其他扣除项目,那么他的综合所得就是12万元,按照年度税率表计算税款。 在选择计税方式时,要考虑你的综合所得收入、扣除项目等情况。如果你的综合所得扣除各项扣除项目后应纳税所得额较低,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划算;如果综合所得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较高,单独计税可能更合适。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自2024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目前相关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进行测算,也可以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人士,来选择更适合自己的计税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