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子女教育信息填写申报方式该如何选择?

我家孩子开始上学了,我打算填写子女教育信息申报。但我不知道申报方式该怎么选,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还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呢?这两种方式有啥区别,哪种对我更有利,我实在搞不清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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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子女教育信息填写中,申报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选择。 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这里的扣缴义务人通常指的是您的工作单位。选择这种方式后,您填写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会直接传送给单位。单位在为您发放工资时,会根据您填报的扣除信息,在当月就帮您进行专项附加扣除,这样您当月缴纳的个税就会相应减少,实际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增多。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能及时享受扣除优惠,减轻当下的税负。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办理扣除。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是指您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选择这种方式,平时单位发放工资时不会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而是等到年度汇算时,您将全年的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一并提交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会根据您全年的收入和扣除情况,计算应退或应补的税款。这种方式适合那些不太想让单位知晓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有多处收入来源、综合所得需要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如果您希望在每月发放工资时就享受扣除优惠,减轻当月税负,并且不介意单位知晓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那么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合适;如果您不想让单位了解您的扣除信息,或者您的收入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行年度汇算,那么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能更适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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