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该如何选择离婚诉讼?

我和另一半在很多问题上谈不拢,感觉过不下去了,打算走离婚诉讼。但我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比如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也不清楚要准备些什么。想了解在选择离婚诉讼时都有哪些要点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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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面临选择离婚诉讼的情况时,有多个方面需要考虑。 首先是管辖法院的选择。在一般情况下,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由被告的住所地所在的地方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这里的“住所地”通常指的是该当事人的户籍注册地 。要是被告的住所地和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由其长期居住地的地方法院进行审理。“经常居住地”是指当事人自离境或离开住所地之日起至提起诉讼之时,已经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比如,被告户籍在A市,但在B市已经连续居住超过一年,那么B市就是其经常居住地,离婚诉讼就可能由B市的地方法院审理。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夫妻中的一方离开住所地长达一年以上,另一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那么此案将由原告的住所地所在之地方法院进行审理。要是夫妻双方都离开了他们的住所地超过一年,并且其中一方在此期间提出离婚请求,那么此案将由被告的常住地所在之地方法院进行审理;要是被告没有固定的常住地,则由原告在提起诉讼时所居住的地方法院进行审理。 关于离婚诉讼的流程,它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同时要收集有关资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之后法院立案。第二阶段是答辩阶段,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如果被告确因特殊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第三阶段是开庭审理阶段,这是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若调解无效则进行判决 。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概念: 住所地:当事人的户籍注册地。 经常居住地:当事人自离境或离开住所地之日起至提起诉讼之时,已经持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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