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如何选择两种申报模式?
我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看到有两种申报模式,不太清楚该怎么选。我有一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比如子女教育和房贷利息。不知道选哪种模式对我更有利,也不了解这两种模式具体的区别和适用情况,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个人所得税的两种申报模式分别是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选择。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两种申报模式的含义。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就是您把专项附加扣除等信息提供给您的单位,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就会帮您扣除相应的税款,这样您每个月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就会多一些。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则是,您先自己承担全年的税款,等年度结束后,再在次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自己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请退税。 接着,我们来看看选择这两种模式的依据。如果您希望每个月都能及时享受到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减税优惠,让到手工资增加,那么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比较合适。这种方式适合收入稳定,且有固定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比如上班族。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可能更适合。一是您的收入不太稳定,或者有多项收入来源,扣缴义务人难以准确掌握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二是您不想让单位知道您的专项附加扣除情况,比如涉及隐私的大病医疗支出。选择这种方式,虽然平时不能及时享受减税优惠,但在年度汇算时,您可以一次性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多退少补。 在做出选择之前,您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您对申报模式还有疑问,也可以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他们会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指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