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工伤该如何申请赔偿?


当发生意外工伤时,申请赔偿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是确认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来说,和用人单位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赔偿的重要前提。如果和单位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那劳动关系就比较明确。但要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比如工资支付凭证(像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的证言等。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这些凭证。 接着是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之后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最后是申请赔偿。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单位承担。如果和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