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强拆后怎样提起行政赔偿?


当房屋遭遇强拆,被拆迁人有权提起行政赔偿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下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和具体的操作步骤。 首先,我们要明确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在房屋强拆的情境下,如果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给被拆迁人造成了损失,那么被拆迁人就有权利要求行政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这为被强拆房屋的当事人提起行政赔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接下来,为您介绍提起行政赔偿的具体步骤。第一步是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一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或者诉讼,确认了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法,那么就为后续的行政赔偿申请奠定了基础。 第二步是提出赔偿申请。被拆迁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单独提出赔偿申请。单独提出赔偿申请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第三步,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明、房屋内物品的清单及价值证明、因强拆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的证明等。 最后,提醒被拆迁人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如果对法律程序不太熟悉,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