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车祸后对方车辆负全部责任该怎么索赔?


如果发生车祸,对方车辆负全部责任,索赔方式如下: 首先是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 - **人身损害赔偿**: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比如医疗费就是受伤后去医院看病、检查、买药等花费的费用;误工费就是因为受伤没办法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 **财产损失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都可以要求赔偿。如果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还能要求赔偿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要是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也能主张赔偿;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同样在赔偿范围内。 接着是索赔流程: - **协商**:可以先和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赔偿事宜。比如商量好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 **调解**:若协商不成,可以要求交警部门调解。交警会根据事故情况和相关规定,对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 **诉讼**:要是调解也没能达成一致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对方不履行,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索赔。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诊断证明、费用发票等。 在整个索赔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各种证据,比如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收费凭证,以及与事故相关的照片、视频、交警的事故认定书等,这些证据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关键。 相关概念: 代位求偿:是指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者的过错致使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了保险金后,有权把自己置于被保险人的地位,获得被保险人有关该项损失的一切权利和补偿。通俗讲就是当对方不赔偿时,你可以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先赔你,然后保险公司再向对方追讨赔偿。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