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撞人后该如何理赔?


当发生公交撞人事故后,理赔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法律程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理赔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要做的就是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然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个认定书会明确公交司机和伤者在事故中各自承担的责任比例。比如,如果认定公交司机负全部责任,那么公交方就要对伤者的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要是双方都有责任,就会按照各自的责任比例分担赔偿。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接下来就是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伤者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要是不幸导致死亡,还会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这些赔偿项目的计算都有相应的标准,例如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该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然后是理赔的具体途径。一般来说,先由公交公司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赔偿是有一定限额的,在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的部分,就由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要是商业险也不够赔,剩下的部分就由公交公司来承担。因为公交司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后,伤者和公交公司或者保险公司要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进行赔偿。要是协商不成,伤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