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如何进行赔付?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受了伤,现在已经出院了。但是我不知道后续该怎么让对方进行赔付,是直接和对方谈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实在是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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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赔付是一个需要遵循一定法律程序和规定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赔付的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这是后续赔付的重要依据。 接下来是赔偿项目。一般而言,交通事故人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这些赔偿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对于赔偿流程,首先是双方协商。受害人可以与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进行赔付。如果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误工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的赔偿请求。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决。 总之,交通事故人伤出院后的赔付需要依据法律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受害人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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