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时我的车损该如何赔付?


当对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责时,您车损的赔付方式如下: 首先是交强险赔付。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对方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会先承担在其限额以内(也就是2000元内)的损害赔偿。这就好比一个基础保障,不管车损实际多少,先在这个限额内赔。例如,车损是1500元,那么交强险就会直接赔偿1500元 。 要是车损超过了交强险的2000元限额,仍有剩余损失,这时候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二是如果对方购买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经交涉后,对方的保险公司会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项下履行赔偿职责。比如说车损一共5000元,交强险赔了2000元后,还剩3000元,如果对方有足够保额的商业三者险,那么这3000元就可能由商业三者险来赔偿。 另外,除了车辆维修的直接费用,您还有权要求肇事方赔偿维修期间的合理交通费。这是因为车辆因事故维修期间,您无法正常使用它,产生的合理交通出行费用应该由责任方承担。 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实际处理车损赔付时,您可以和对方以及对方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您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每辆机动车都必须购买的保险,主要是为了在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提供基本的保障。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这是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