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主张双倍工资该怎么赔偿?


在探讨拖欠工资主张双倍工资赔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基本概念。双倍工资赔偿,并非是只要单位拖欠工资就可以主张的,它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形。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所说的“双倍工资”,就是在正常工资基础上,额外再支付一倍的工资。这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在这种未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而对于单纯的拖欠工资情况,一般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也就是说,单纯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先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能获得应付金额一定比例的赔偿金,但并非双倍工资赔偿。 若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劳动者首先要收集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事实。然后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