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房渗水,新房漏水该如何维权?


当遇到安居房渗水,新房漏水的情况时,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房屋漏水这种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对房屋质量负责,并且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维修等责任。 一般来说,在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内,如果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所以,如果您的房屋还在这个保修期限内,就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维修义务。 在实际维权过程中,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第一步,要及时固定证据。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漏水的情况,包括漏水的位置、程度、造成的损害等。这些证据在后续的维权过程中非常重要。 第二步,向开发商发出书面通知。在通知中,要明确指出房屋存在的漏水问题,要求开发商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这里的合理期限要根据漏水的严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一般可以给开发商15 - 30天的时间。 第三步,如果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维修或者维修后仍然存在问题,您可以自行维修或者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产生的费用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四步,如果开发商既不维修也不承担维修费用,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赔偿损失等。在诉讼过程中,之前固定的证据就可以发挥作用了。 总之,遇到安居房渗水、新房漏水的情况,不要慌张,要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合理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