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了医院检查没事该怎么索赔?

我在路上被车撞了,去医院检查后身体没啥问题,但我觉得自己因为这事儿受到了影响,比如耽误了工作,精神上也有些惊吓。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索赔,该怎么去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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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撞后即便医院检查显示没事,也是有可能进行索赔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索赔的基础是民事侵权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撞人者如果存在过错导致他人被撞,就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医院检查没事时,索赔的范围可能相对有限,但也有一些方面是可以考虑的。比如,因被撞而耽误工作造成的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则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规定。 另外,可能存在的交通费也可以索赔。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如果被撞者在精神上受到了惊吓,虽然医院检查身体没事,但精神上确实遭受了痛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认定通常比较严格,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达到“严重”程度。 在索赔时,首先要和撞人者进行友好协商。把自己因为被撞而产生的各项损失情况,如误工费的计算依据、交通费的票据等,清晰地告知对方,争取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被撞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的检查报告、误工证明、交通费用票据等,向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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