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申报?

我生了一场大病,听说有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能减轻负担。但我不太清楚该怎么去申报,是要准备哪些材料,在哪个平台申报,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希望能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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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病扣除申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因大病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简单来说,就是在您一个纳税年度内,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主要是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这些票据是证明您实际发生大病医疗费用的重要凭证。 申报途径有两种。一种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您打开APP后,在首页找到“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然后点击“大病医疗”。按照系统提示,依次录入患者信息、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报销金额等内容。最后选择申报方式,如果您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如果您是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的,则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 另一种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您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并提交给税务机关。在填写表格时,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患者信息、费用金额等关键内容。税务机关会对您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扣除。 需要注意的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而不是在平时预扣预缴时享受。也就是说,您要在一个纳税年度结束后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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