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逃逸轻微事故如何索赔?


在交通逃逸轻微事故中进行索赔,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法律概念。交通事故索赔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到损害的一方要求责任方对自己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交通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所以,在遇到交通逃逸轻微事故时,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报警,向警方提供尽可能多的线索,如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车牌号、逃逸方向等,协助警方尽快找到逃逸者。 当逃逸者被找到后,索赔可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如果事故中有人员受伤,伤者要及时就医,保留好所有的医疗票据、病历等资料,这些都是索赔的重要依据。对于财产损失,比如车辆维修费用,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定损,并开具相关的定损单和维修发票。 索赔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解决。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但这种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逃逸方可能不愿意承担责任。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受损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在诉讼过程中,受损方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清单、财产损失评估报告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对方的责任。法院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