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有哪些?
我是个债权人,现在债务人说要部分履行债务。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对我有不利影响,也不清楚哪些情况下部分履行是不会损害我利益的。想问问法律上对于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能给我举些例子就更好了。
展开


在法律中,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全部履行债务,而是只履行了一部分。部分履行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需要综合多方面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那么,哪些情形属于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呢?首先,如果合同本身就没有明确禁止部分履行,并且部分履行不会影响债权人合同目的的实现,那么这种部分履行通常不会损害债权人利益。比如,在一个货物买卖合同中,合同约定交付100吨钢材,但没有强调必须一次性交付。如果债务人先交付50吨,且这50吨钢材能够满足债权人当下的生产需求,不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后续也会按照约定交付剩余的50吨,这种情况下的部分履行就没有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其次,当部分履行不会给债权人带来额外的费用或者损失时,也可认定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例如,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原本要求一次性运输一批货物,但承运人由于车辆调度等原因,提出分两次运输,且不会因此增加托运人的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额外成本,也不会导致货物交付时间延迟影响托运人的销售计划等,那么这种部分履行也是可以接受的,不损害债权人(托运人)的利益。 此外,如果部分履行是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且债权人不会因部分履行而遭受实质性的损失,同样可认为不损害债权人利益。比如,因突发自然灾害导致原材料供应中断,债务人无法一次性交付全部货物,只能先交付部分,而债权人能够理解并接受这种情况,且不会因为这部分履行而影响其自身的正常运转,这种部分履行也符合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