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追讨工伤死亡赔偿?

我家亲人因工伤死亡了,单位却不愿意给赔偿。我们不知道该从哪里入手去追讨这笔赔偿,也不清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想问问大家,该如何合法地追讨工伤死亡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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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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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伤死亡赔偿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法律规定来进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死亡是否属于工伤的重要环节。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接下来是劳动能力鉴定(如果有必要的话)。虽然是工伤死亡情况,但在某些复杂情形下可能也涉及劳动能力相关问题。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就是确定赔偿金额并追讨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近亲属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追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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