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怎么结案?


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结案流程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步骤。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结案主要涉及到几个方面的工作,包括赔偿问题的解决和相关手续的办理。一般来说,结案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另一种是通过法律途径,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如果双方选择自行协商解决,那么在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事故双方可以根据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所以,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内容。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订赔偿协议,按照协议履行赔偿义务,赔偿完成后,这个交通事故基本就算结案了。 要是双方无法通过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考虑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当事人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制作调解书,双方按照调解书履行;若调解未成功,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就需要遵循民事诉讼的程序。首先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一旦法院作出判决,双方按照判决结果执行,判决执行完毕后,交通事故也会结案。 此外,在整个结案过程中,还有一些手续需要办理。比如,涉及车辆维修的,要保存好维修发票等相关凭证;涉及保险理赔的,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资料进行理赔。总之,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后的结案工作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有序地完成各项任务,确保事故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