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如何收取?
我涉及一个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子,但是不太清楚这个诉讼费到底是怎么收的。是和普通诉讼一样按标的额来算,还是有别的收费标准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收费规则和依据。
展开


第三人撤销之诉,简单来说,就是当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为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没能参加原案诉讼,但原案生效裁判又损害了自己的民事权益,这时该第三人可以通过提起这个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费收取,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它是有不同情形的。如果该诉讼是对财产案件提起的第三人撤销之诉,那么就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来交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比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 要是第三人撤销之诉并非财产案件,那一般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收费。比如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