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该如何收集?


在离婚案件中,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至关重要。首先,咱们要明白法律规定中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像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也为我们收集证据指明了方向。 如果要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保证书”“道歉书”等书面证据,比如一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后写下的表示悔改的材料,就很有用。还有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不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做公证再提交给法院,要是条件不允许,自己也要固定保存好,像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拍照保存,电脑资料截取全屏保存。捉奸在床的证据搜集难度大,拍照、录像时注意别侵犯隐私权。 要是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是一种证据,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记录也能作为证据,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都很关键,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也必不可少,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也能起到作用。 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这些行为的教育材料,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等都可作为证据。 对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情况,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房东、其他同居人的证明,当地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双方的书信往来等都是有用的证据。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话,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就是证据。 总之,收集证据要注意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通过合法手段获取能真实反映夫妻感情破裂情况的证据。相关概念:(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分居:夫妻双方分开居住,互不履行夫妻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