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感情出现破裂该如何收集证据?

我和另一半感情越来越差,感觉快要走到离婚那一步了。听说起诉离婚得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才行,可我不知道从哪入手收集。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具体该怎么去收集能被法院认可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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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夫妻感情出现破裂,收集证据是个关键且复杂的事情。首先得明白,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多种,比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不同情形收集证据的方法不同。要是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像对方写下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证据;警方介入嫖娼事件的笔录;单位对职工婚外情的处理材料;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等(不过短信等电子证据最好先公证);捉奸在床的照片录像(但别侵犯隐私权);法院认定重婚的法律文书;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以及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亲密行为的录像照片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向妇联、街道办事处等投诉及调解的证据,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伤检报告,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等都能起到作用。 对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情况,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所在单位、村委会或居委会对这些行为的教育证明,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等都可作为证据。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包括分居后另行租房的协议、房东或同居人的证明,当地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双方的书信往来,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办理的暂住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证据的收集要围绕这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情形来进行,以便在离婚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重婚: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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