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公告后是怎么补偿的?

我家这边最近发布了征地公告,心里很不踏实,就想弄清楚之后到底是怎么补偿的。比如像我家的耕地、还有院子里的一些附属设施这些,具体会按照什么标准来给补偿呢?想了解下这方面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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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公告后的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标准的,不同类型的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方式和标准都不一样。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是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补偿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 - 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例如,有的地区会根据土地的区位、用途等划分不同的片区,每个片区制定相应的土地补偿标准。像一些城市将市区划分为一类地区,郊区划分为二类地区,一类地区的土地补偿标准会高于二类地区。 其次是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 - 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 再者是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的拆除、搬迁、恢复费用等给予的补偿。其补偿标准一般也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通常会参照建筑造价等确定补偿金额。 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总之,征地补偿是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的,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具体标准,要以当地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并公布的补偿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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