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经确认工伤后该如何赔偿损失?

我之前在工作中受了伤,现在已经被确认是工伤了。但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操作才能拿到应有的赔偿,赔偿损失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都有哪些赔偿项目,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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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被确认工伤后,赔偿损失一般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就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一种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比如,职工因工伤导致腿部受伤,治疗一段时间后,就要看看腿部功能恢复情况以及是否对今后劳动能力产生影响,通过专业机构来评定伤残等级。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会涉及多项赔偿项目。例如,医疗费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是保障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生活不受太大影响。 对于造成伤残的情况,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此外,还有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津贴是对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的职工的一种长期补偿,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用于帮助职工后续的医疗和就业安置。 最后,就是赔偿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部分费用,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费用都由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赔偿,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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