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定金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最近打算买套房子,和卖家谈好后,对方让我先交一笔定金。我不太清楚定金在法律上有啥规定,交了之后要是有啥变故,这笔钱能不能退,会不会有啥风险,所以想了解下定金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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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法律上,定金具有多种特性和规定。 首先,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也就是说,当你和对方约定好定金条款并且实际交付了定金,定金合同就生效了,它的作用是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其次,定金具有惩罚性。这主要体现在定金罚则上,《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在房屋买卖中,如果你作为购房者交了定金后又不想买了,那么你就不能要求卖家退还定金;相反,如果卖家收了定金后又不想卖了,那他就需要双倍返还你定金。 再者,定金的数额是有一定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比如,房屋总价是100万,那么定金最多只能约定20万,如果约定了30万,超出的10万就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最后,定金和预付款是不同的概念。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当合同没有履行时,预付款应当返还。而定金则按照定金罚则处理。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款项的性质是定金还是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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