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自愿给小三的财物,女方能追回吗
我发现老公在外面有小三,还偷偷给小三转了不少钱,买了各种东西。我心里特别气,又担心这些钱和东西要不回来。想问问像这种男方自愿给小三的情况,我作为女方到底能不能把这些财物都追回来啊?
展开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自愿给小三财物,女方通常是能追回的。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像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夫妻对这些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男方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了小三,这就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为这些财产是夫妻共有的,不是男方一个人能随便决定怎么处理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女方对共同财产的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女方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发现男方这种行为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三返还财物。法院在查明情况后,如果认定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是擅自处分,一般会支持女方的诉求,判决小三返还。不过,如果男方给小三的财物是其个人财产,比如能明确是男方婚前财产且与婚后财产区分开的,女方可能无法追回。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各类财产,双方共同享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 。 无权处分:就是没有权利去处理某项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就是男方没有权利擅自把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 。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