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婴儿该怎么赔偿?


在医疗纠纷中,涉及婴儿的赔偿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医疗纠纷指的是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对于医疗纠纷中婴儿的赔偿,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 从赔偿项目来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医疗费,这是指婴儿因医疗纠纷导致额外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像在纠正医疗失误过程中的检查费、药费、治疗费等,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票据作为依据。二是护理费,如果婴儿因医疗纠纷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也要赔偿。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三是交通费,即婴儿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四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婴儿因医疗纠纷造成残疾,还会有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若造成婴儿死亡的,还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在确定赔偿时,首先要明确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一般需要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确定。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医院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但医院存在过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按照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