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宝宝遭遇医疗事故该如何获得赔偿?


一岁宝宝遭遇医疗事故,赔偿的计算和确定涉及多个方面。 首先是赔偿项目。医疗费是按照医疗事故对宝宝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比如宝宝因为医疗事故受伤后去治疗的各项检查、用药、手术等花费。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方面,如果家长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照顾宝宝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比如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每天的伙食补助标准是100元,宝宝住院10天,那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100×10 = 1000元 。 陪护费,若宝宝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若医疗事故导致宝宝残疾,还会涉及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还有交通费,按照宝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法律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该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上述这些项目和标准计算。 另外,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考虑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宝宝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等因素。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与医疗机构就赔偿问题有争议,双方可以先积极主动协商和解;也可以向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相关行政机构申请协调处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