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婴儿该怎么赔偿?
在医疗纠纷中,涉及婴儿的赔偿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白这其中的关键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而医疗损害赔偿则是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诊疗行为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时,医疗机构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对于婴儿在医疗纠纷中的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患者就包括婴儿。
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是医疗费,这是因医疗纠纷导致婴儿额外接受治疗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住院费等,需要凭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来确定具体数额。
其次是护理费,如果婴儿因医疗损害需要专人护理,护理人员的费用就属于赔偿范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再者是交通费,即婴儿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通常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相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婴儿因医疗损害造成残疾,还会涉及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根据婴儿的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另外,如果婴儿不幸因医疗损害死亡,那么还会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则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在处理赔偿问题时,患者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婴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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