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商标该怎么赔偿?


商标侵权赔偿是在商标权受到侵害时,为了弥补权利人损失而进行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商标侵权赔偿的相关内容。首先,赔偿数额的确定有一定的顺序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里的实际损失,就是因为别人侵权,导致商标权人在生意上少赚的钱或者多花的成本。比如,原本因为自己商标的良好声誉,产品能以较高价格销售一定数量,但因为侵权产品冲击市场,自己的产品销量下降、价格降低,由此造成的利润减少就是实际损失。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也就是说,看看侵权的人因为使用这个商标赚了多少钱,把这些钱作为赔偿数额。比如侵权人通过销售侵权产品获得的总销售额,减去成本后得到的利润,就是侵权所获利益。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比如商标权人平时把商标许可给别人使用,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就是许可使用费。对于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这是对恶意侵权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其次,在确定赔偿数额时,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这些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例如,为了收集侵权证据而花费的差旅费、鉴定费等。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如果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