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厂发烧认定为工伤后怎么赔偿?

我在工厂上班时发烧了,去医院检查后医生说病情挺严重,可能跟工作环境有关。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该怎么算呢?是工厂直接赔给我吗,都包括哪些赔偿项目呢?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要明确在工厂发烧是否能认定为工伤是赔偿的前提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如果发烧是由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工作原因导致,比如工作环境温度过高、过低、存在有害气体等,那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赔偿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医疗费用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只要是符合上述目录和标准的,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造成了伤残,还会有相应的伤残待遇。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能会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先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